
芜湖市对公司注册资金的要求如下:
一般情况:
芜湖市全面落实新《公司法》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,取消有限责任公司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。理论上,公司全体股东(发起人)可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,甚至可设立“一元钱公司”。同时,取消首次出资比例、出资期限和货币出资比例的限制,股东可自主约定出资方式(如货币、知识产权、实物等)和缴足期限,无需在设立时实缴资金。
特殊行业或企业类型:
中外合资企业:根据行业不同,注册资金要求有所差异。例如,高新技术、金融等行业门槛较高,一般合资企业最低注册资金为 50万元人民币,具体需根据行业动态调整。
省字头公司:若公司名称以“安徽”开头,注册资本需达到 500万元以上。
27类特定行业:如金融、保险、证券等,仍需遵守国家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制度,具体标准需参考行业法规。
存量公司调整要求:
根据安徽省《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试点方案》,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(存量公司)需将股东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 2032年6月30日前,并记载于公司章程。若注册资本超过 10亿元人民币,需提供合理说明及相关材料,否则将被认定为异常并需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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