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芜湖申请商标时,申请材料需根据主体类型(企业或个人)进行分类准备,以下是按主体类型整理的商标申请材料清单:
一、企业名义申请商标
主体资格证明
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需加盖公章),确保复印件清晰且公章完整。
若为境外企业,需提交公司成立证明及中文翻译件,翻译件需加盖翻译机构公章。
商标图样
提供清晰的黑白或彩色商标图样,图样尺寸建议为5cm×5cm至10cm×10cm。
若申请彩色商标,需提交着色图样5份及黑白墨稿1份,确保图样方向清晰(如方向不清需标注上下方)。
申请书件
填写完整的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,需打字或印刷(手写无效)。
申请书需列明申请人信息(名称、地址)、商标类别及商品/服务项目(参照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选择,最多10项,超出需额外缴费)。
委托文件(如适用)
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,需提供加盖公章的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,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。
二、个人名义申请商标
主体资格证明
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需在空白处签名)。
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需签名并加盖公章),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。
商标图样
与企业申请要求相同,需提供清晰的黑白或彩色图样,尺寸建议为5cm×5cm至10cm×10cm。
彩色商标需提交着色图样5份及黑白墨稿1份。
申请书件
填写完整的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,需打字或印刷(手写无效)。
申请书需明确申请人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地址)、商标类别及商品/服务项目(参照分类表选择,最多10项)。
委托文件(如适用)
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,需提供签名确认的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,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。
三、特殊情形附加材料
肖像商标
若商标图样包含人物肖像,需提交肖像权人授权书,并经公证机关公证,确保授权合法有效。
优先权声明
若主张优先权(如已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首次申请商标),需在申请后3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,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译文。
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
若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,需提供相关的主体资格证明与使用管理规则,明确商标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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